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一、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论文文献综述)

马泽方[1](2021)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股权收购税务处理辨析》文中认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很多纳税人将其混淆。在税务处理上,前者可分5年均匀确认所得,而后者须一次性确认所得。但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又属于股权收购,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区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股权收购,提示纳税人择优选择。

臧福钰[2](2021)在《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李光宇[3](2021)在《我国非货币性资产慈善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滕净[4](2021)在《企业重组中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企业重组作为要素再配置的一种形式,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用于业绩转亏为盈、调整资本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另外,趁着“实现国内外双循环”、“释放经济产能”等政策的东风,企业重组凭借其能够化解产能过剩,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优势在当下发展如火如荼,引爆了资本市场。再加之,在“万重创业”、“草根创业”、“大众创新”的新浪潮中,越来越多的自然人股东进入资本市场,参与到企业重组中来。但是目前重组中个税的诸多弊端会增加自然股东的当期税负,或者陷入“无现金纳税”的困境,自然人股东难以在重组中释放自身经济活力,从而阻碍重组进程、伤及资本,影响资本市场正常运行。因此,优化重组中的个税政策迫在眉睫。囿于数据难以取得,目前国内对重组中的个税问题进行案例分析,大多局限于北纬通信和国投中鲁等这些公开披露的案例,比较少地探讨其他公司的情况。在个税方面重组中的自然人股东会面临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在重组业务中是否普遍存在?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会给征纳双方带去怎样的风险?可以采取何种措施用以弥补目前重组业务中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的缺陷?在开始论文之初,笔者就这些方面进行思考,以问题为导向,开启研究历程。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笔者在本次研究中将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论文研读法联合使用,以现行税收政策为依据,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观点,通过真实案例具体分析重组中自然人股东的个税问题。首先,通过文献综述、概念界定、相关理论梳理构建理论框架;其次,对重组中涉及个税的股权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政策进行梳理,另外,为了说明重组中个税的问题,在第三章中还将关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关政策进行补充,以勾勒出重组涉及个税政策的发展历程,从现行政策的层面简述重组中个税存在的问题;之后,结合风范股份重组案例从案例背景、案例分析、案例中涉及的个税问题分析、可能涉及的涉税风险点几个方向对重组中个税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发现目前重组中的个税存在殊性税务重组适用性不协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确认时点前置、分期纳税方式不能有效缓解税负压力过重,以及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最后从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完善征收管理方式两个大的方向分别提出优化建议,希望通过以统一的并购重组税收政策为导向、合理确定自然人股东的纳税时间、涉及合理的纳税递延期、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四个方面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进行优化。

姜新录,张永军,刘振英[5](2021)在《企业、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政策差异》文中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本文梳理总结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中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十大差异,帮助纳税人运用好政策,规避税收风险。

马逸璇[6](2020)在《并购重组递延纳税规则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反思》文中提出递延纳税制度是并购重组所得税制度中的核心规则,其理论基础是必要纳税资金的缺乏,即非货币性资产参与的并购重组不产生现金流,且其投资所得在并购重组交易当时也并未实现,要求缺乏纳税必要资金的纳税人预先负担高额税赋,这违背了量能课税原则与税收中性原则。故而,递延纳税制度是对量能课税原则的遵守,而非赋予纳税人优待的税收优惠。然而,递延纳税制度依旧存在着违反税收法定与税收公平等若干问题,如递延期限的上位法缺位、个企并购重组地位悬殊等。通过对立法与制度的完善来为我国资本利得课税制度的理论挖掘与制度思考提供中国经验。

李阳阳[7](2020)在《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财税处理事项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是加强公司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重要资本运作方式。权益性投资通常交易金额较大,对上市公司财务、税务等都会产生较大影响。结合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案例,提出上市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时,应当提前研判财税处理。

陈斌才,殷德全[8](2020)在《企业分立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处理的区别》文中研究指明企业分立属于企业重组,企业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存在税负转嫁和递延纳税的问题。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不属于企业重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当期纳税,也可以分期纳税,但是不能递延纳税。两者的本质区别是,企业分立是在股东层面进行的资本交易,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是在公司层面进行的资产交易。

刘云[9](2020)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与所得税法差异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文件,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可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就产生了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的差异。本文在简要介绍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规定的基础上,从实操层面介绍了税会差异分析调整及所得税核算,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核算和纳税工作提供参考。

梁柳英[10](2020)在《特殊性重组中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建设机械并购案为例》文中指出在国际经济环境复杂、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内许多企业借着并购重组的东风,实现了扭亏为盈、借壳上市、增强行业竞争力等目标。重组市场的繁荣发展以及企业股东类型的多样化,使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企业重组中,其中自然人股东的身影在重组中出现得愈发频繁,但是在自然人股东参与企业重组过程中,针对自然人股东参与重组的税务处理,并没有和法人股东一样可以选择特殊性或一般性税务处理,自然人股东即使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前提条件也只能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这样的税收规定导致个人在参与重组时遇到一些问题,如不重视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最终将会阻碍重组的进行。本文以建设机械并购天成机械案为例,通过对并购案例的研究分析,指出现阶段自然人股东在特殊性重组中面临着下列问题:利益持续性与有限分期纳税不匹配、投资所得确认时点前置、税收政策不协调、不同股东身份税负不公平等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协调重组所得税政策、允许自然人股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加强个人股权转让的监管等解决措施,以期能进一步完善重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真正发挥税收政策对重组的导向作用,并释放重组红利。

二、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股权收购税务处理辨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一)定义
    (二)税务处理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定义
    (二)税务处理
三、股权收购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企业重组中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三、小结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及存在的不足
        一、本文的创新
        二、存在的不足
第一章 相关概念以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企业重组的基本概念及动因
        一、企业重组的定义
        二、企业重组的类型
        三、自然人股东参与重组的动因
    第二节 相关基础理论
        一、协同效应理论
        二、税制设计的一般原则
        三、税收连续性
        四、纳税必要资金
第二章 企业重组中涉及的税收政策以及现状
    第一节 重组中涉及的税收政策
        一、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三、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所得税政策
    第二节 重组中涉及个税政策的现状
        一、重组中涉及个税政策的发展历程
        二、特殊性税务重组的所得税政策发展历程
        三、重组中个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企业重组中个税处理分析:以风范股份为例
    第一节 案例背景
        一、案例选取
        二、重组背景
        三、收购方概况
        四、被收购方概况
    第二节 案例分析
        一、重组方案概述
        三、个税处理分析
    第三节 该重组案例中自然人股东涉税问题分析
        一、特殊性税务重组适用性不协同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确认时点前置
        三、分期纳税方式缓解税负压力不足
        四、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完善
    第四节 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分析
        一、诱导自然人股东转变身份,增加税务风险
        二、各地税务机关处理方式不同,提升纳税人税务风险
        三、提升税收征管人员个人风险
第四章 优化建议
    第一节 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
        一、以统一的重组税收政策为导向
        二、合理确定自然人股东的纳税时点
        三、设计合理的纳税递延期
    第二节 完善征管配套措施
        一、提升内部管控效率
        二、建立健全投资环节的备案管理制度
        三、利用现代技术建立社会信息统计库
        四、加强税务机关人员对重组业务的培训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5)企业、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政策差异(论文提纲范文)

一、投资的范围有所不同
二、对象不同
三、分期的规定不同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五、纳税地点不同
六、被投资企业的报告义务不同
七、期限内处置股权的要求不同
八、程序不同
九、资料要求不同
十、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选择不同

(6)并购重组递延纳税规则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并购重组递延纳税制度的类型化整理
    (一)递延纳税制度的理论分类
    (二)现行递延纳税制度的归纳梳理
二、并购重组递延纳税制度的成因及性质分析
    (一)实现税收中性与重组鼓励的目的
    (二)企业与个人征管水平不一的现实考量
    (三)税收优惠或是量能课税的体现?
三、对并购重组递延纳税的制度再反思
    (一)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偏离
    (二)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偏离
四、递延纳税制度与所得税制度的改进方向
    (一)纳税必要资金理念入税种法与征管法
    (二)市场主体应平等享受重组所得税制度
    (三)以递延纳税制度为契机思考我国的资本利得课税制度

(7)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财税处理事项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权益性投资会计处理
    1.1 取得股权的会计处理
        1.1.1 对投资方利润表的影响
        (1)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2) 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3)按“长期股权投资-合营联营企业”核算。
        (4) 按“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核算。
        1.1.2 对投资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 付出对价的会计处理
2 权益性投资所得税处理
    2.1 税务上被界定为股权收购
        2.1.1 一般性税务处理
        2.1.2 特殊性税务处理
    2.2 税务上被界定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2.2.1 一般性税务处理
        2.2.2 特殊性税务处理
3 综合案例分析
    3.1 取得股权的会计处理
    3.2 税务处理

(8)企业分立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处理的区别(论文提纲范文)

一、企业分立典型案例介绍
    (一)企业的初始股权架构
    (二)F房产的增资行为
    (三)股权架构的调整
    (四)税企争议
    (五)税务机关的证据
二、企业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分立的定义
    (二)企业分立的股权架构
    (三)企业分立与股权投资的区别
    (四)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规定
    (五)企业分立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实质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认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的实质
四、企业分立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一)案件的处理原则
    (二)案件的分析思路
    (三)案件的分析过程及结论
    (四)案件的税务处理
    (五)案例点评
五、企业分立业务中的涉税风险
    (一)关于企业分立的商业实质
    (二)关于企业分立的业务安排
    (三)关于企业分立中的税负转嫁
    (四)关于分立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9)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与所得税法差异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会计准则规定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处理规定
    (二)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法处理规定及调整分析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法处理规定
    (二)非货币资产投资调整分析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的纳税调整分析
        2. 长期股权投资暂时性差异分析
三、非货币资产投资所得税会计处理

(10)特殊性重组中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建设机械并购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
2 企业重组中所得税设计的理论基础
    2.1 特殊性重组所得税税制设计的原则
    2.2 个人资本投资所得税税制与纳税必要资金
    2.3 企业重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与税收中性
3 我国并购重组现状与所得税政策分析
    3.1 中国并购重组的现状
    3.2 企业重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梳理
    3.3 企业重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要点分析
4 建设机械重组案的基本案情
    4.1 重组交易双方基本介绍
    4.2 重组过程
5 案例所反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5.1 利益持续性与有限分期纳税的不匹配
    5.2 纳税必要资金原则下所得确认的前置
    5.3 税收政策不协同性与自相矛盾并存
    5.4 不同股东之间税负差异明显
6 完善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建议
    6.1 延长分期纳税期限并明确业绩补偿的税务处理
    6.2 收付实现制确认个人重组所得
    6.3 完善个人所得税以确保税收政策的一致性
    6.4 加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征收管理
7 结论与展望
    7.1 结论
    7.2 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四、浅谈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的所得税处理(论文参考文献)

  •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股权收购税务处理辨析[J]. 马泽方. 注册税务师, 2021(09)
  • [2]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问题研究[D]. 臧福钰. 辽宁大学, 2021
  • [3]我国非货币性资产慈善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研究[D]. 李光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
  • [4]企业重组中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研究[D]. 滕净.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5]企业、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政策差异[J]. 姜新录,张永军,刘振英. 中国税务, 2021(03)
  • [6]并购重组递延纳税规则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反思[A]. 马逸璇.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21卷 总第45卷)——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文集, 2020
  • [7]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财税处理事项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案例研究[J]. 李阳阳. 当代会计, 2020(21)
  • [8]企业分立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处理的区别[J]. 陈斌才,殷德全. 财务与会计, 2020(20)
  • [9]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与所得税法差异比较分析[J]. 刘云. 会计师, 2020(16)
  • [10]特殊性重组中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 ——以建设机械并购案为例[D]. 梁柳英. 暨南大学, 2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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